遊客在加拿大有更多的時間申請工作許可證


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最初是在2020年8月24日至2021年3月31日之間推出這項措施的,根據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最新公佈的消息,以遊客身份在加拿大的外國公民現在可以享到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的臨時政策。

自20201年4月1日起,申請人若想從這項措施中受益,必須符合:
— 在申請當天,加拿大訪客身份有效;
— 以有效身份留在加拿大;
— 有有效的工作邀請;
— 在不遲於2021年8月31日之前,遞交在加拿大的僱主特定工作許可申請,並有LMIA或LMIA豁免僱傭邀請;和符合所有其他標準的申請標準,如身體檢查和刑事檢查等。

如對上述內容,若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加拿大新世紀顧問公司905-305-8863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