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哪些工作許可證


1、業主/經營者工作許可證

自2021年4月1日起,業主/經營者類別的工簽已從臨時外國工人計劃(TFWP)中刪除。這一類別過去允許申請人申請工作許可證,而無需滿足人力資源部批文(LMIA)申請登載廣告的要求。

2、公司內部轉移工作許可證(Intra-Company Transfer)

公司內部轉移工作許可證適用於想要在加拿大擴大現有外國業務的企業家。這個項目通常被跨國公司用來在國際分支機構之間調動管理人員和關鍵員工,但它也可以是企業家想要搬到加拿大的一個選擇。

通過這份工作許可證,企業主以將他們的時間分配到管理他們目前的海外業務和開設他們的加拿大分公司的子公司或附屬公司。新的加拿大企業必須通過可行性測試,即是需要提供其財務信息和實體辦公場所的證據,以及一份商業計劃,來證明該企業在第一年至少創造一個加拿大就業機會。此外,外國公司和加拿大企業在所有業務結構上必須是相關的,這意味著他們必須有母公司-分支機構,母公司-子公司,或附屬關係。被調派來管理加拿大新公司的人必須受僱於外國公司,希望調派他們在其加拿大境內公司,擔任全職高級管理或職能經理至少一年。

3、企業家/自僱人士

企業家/自僱工作許可證適用於擁有至少50%股份的季節性加拿大企業的企業家,亦適用於打算在加拿大以外居住的企業家。在這種情況下,工作許可證無需先通過申請人力資源部批文(LMIA)。

這些人可以尋求臨時居留或永久居留,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的業務將對加拿大人帶來很大的經濟、社會或文化利益。

對上述內容,若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加拿大新世紀顧問公司905-305-8863諮詢。